为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能在全市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县资产清查办在县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后立即请市资产清查办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县资产清查办的全体同志节假日不休息,全天候工作,采取电话督促,重点单位现场指导,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开展清查工作。对没有微机和财务人员微机操作能力差的单位,资产清查办的同志就让其具办人员带齐相关资料到资产清查办集中输入微机。县资产清查办内部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质量和进度,截止到5月4日,已完成资产自查登记的单位有97家,占全县总量的81%,剩余的单位也将在近期内完成自查登记工作。
但目前全县资产清查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审计局、林业局、检察院、黄坝乡、五十铺乡、慎城镇等由于领导重视,具办人员认真负责,他们动手早、行动快,在4月底基本完成自查登记工作,为其他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依据。但也有少数单位和乡镇领导不够重视,找各种借口,资产清查进度缓慢,工作不力,影响全县资产清查整体进度。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资产清查结果必须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结合我县实际,县资产清查办公室通过公开竞选,选择颍上慎诚会计师事务所、安徽中鑫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中介机构对全县三十个乡镇和部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依据《颍上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计方案》,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益、资金挂帐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4月30日,两家中介审计单位已进驻被审计单位,复查审计已全面展开,要求5月8日完成复查审计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