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计函〔2009〕380号
关于抓紧开展2010年部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
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9]11号)要求和我省农业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现就2010年部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专项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坚持自愿和对路申报原则,实行奖优罚劣,逐级申报,用足、用活扩大内需政策,进一步加快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二、储备项目、区域
1、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种植业)建设工程项目。重点支持农业大市,优先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进展快的农业县(市、区),对未出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改革方案的县(市、区)不予安排。申报名额分配:合肥市3个、淮北市2个、亳州市4个、宿州市5个、蚌埠市3个、阜阳市8个、淮南市2个、滁州市7个、六安市7个、马鞍山市1个、巢湖市5个、芜湖市3个、宣城市7个、铜陵市2个、池州市4个、安庆市8个、黄山市7个。
项目以县为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每个县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以现有乡镇数为建设个数;区域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和村级服务网点建设个数按耕地面积确定,5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分别建设3个和40个,50万亩以下的县(市、区)分别建设2个和30个。具体建设内容与概算参照《全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1年)》。
2、农村沼气建设项目。(1)农村户用沼气、联户和养殖小区以及服务网点,全省各市均可申报;(2)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从已经省发改委立项的储备项目中,选择建设条件仍然符合要求的项目,由所在市确认后上报。
3、农业生物质能试点示范项目。合肥市申报2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上报。
4、农村清洁工程项目。项目以村为建设单位,从全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村”中选择(已建设的示范村不再安排),由所在县统一编制建设方案。具体名额分配:合肥市3个、淮北市1个、亳州市3个、宿州市2个、蚌埠市2个、阜阳市3个、淮南市1个、滁州市3个(含凤阳县小岗村)、六安市3个、马鞍山市1个、巢湖市2个、芜湖市2个、宣城市2个、铜陵市1个、池州市3个、安庆市3个、黄山市3个。
5、农业野生植物保护项目。根据农业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保护的药果两用植物名录,请安庆市申报野生木通、野生兰草原生境保护项目各1个。
6、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依据《全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规划(2010—2015年)》,安庆市、池州市、芜湖市、宣城市分别申报4个、3个、1个、1个血防重点县(已储备的项目优先)。
三、申报要求
1、各市要严格选项条件,认真组织项目审查,对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择优筛选,并对报送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负责。同时,按要求积极协调落实配套资金。
2、申报材料与时间。以市为单位,于7月3日前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建设方案(或项目可研报告)一式10份统一报送省农委(计划处6份、行业处、站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并且要确保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内容一致。
附件: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编写要求和一般格式
2、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配置表
3、区域农业试验示范基地设施条件建设配置表
4、农村清洁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与概算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编写要求和一般格式
一、编写要求
1、任务目标完整、明确,充分考虑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2、项目建设内容具体、明晰;
3、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要落实保障措施;
4、项目概算表按照农业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统一表式;
5、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编写格式
一、 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二、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期限、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三、 建设目标(建设现状、布建原则、任务目标);
四、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
五、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其他投资);
六、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
七、运行机制(组织机构、保障措施);
八、预期效益分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目标效益);
九、附表
附表2:
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建设配置表
|
名 称 |
数 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一、业务用房 |
|
|
24 |
|
办公用房与农技服务大厅 |
100平方米 |
0.12 |
12.0 |
|
农民培训教室 |
70平方米 |
0.12 |
8.4 |
|
检测与设备室 |
30平方米 |
0.12 |
3.6 |
|
二、仪器设备 |
|
|
5 |
|
土壤(肥料)养分速测仪 |
1台 |
0.9 |
0.9 |
|
土壤墒情速测仪 |
1台 |
0.6 |
0.6 |
|
农药残留速测仪 |
1台 |
1.0 |
1.0 |
|
病虫测报灯 |
1台 |
1.6 |
1.6 |
|
病虫调查统计器 |
1台 |
0.4 |
0.4 |
|
双目解剖镜 |
1台 |
0.2 |
0.2 |
|
手持放大镜 |
5个 |
0.02 |
0.1 |
|
孢子捕捉器 |
1套 |
0.1 |
0.1 |
|
天平 |
1台 |
0.1 |
0.1 |
|
三、培训及信息服务设备 |
|
|
2.5 |
|
投影仪 |
1台 |
0.3 |
0.3 |
|
幕布 |
1个 |
0.05 |
0.05 |
|
笔记本电脑 |
1台 |
0.7 |
0.7 |
|
电视机 |
1台 |
0.2 |
0.2 |
|
DVD |
1台 |
0.05 |
0.05 |
|
音响 |
1台 |
0.1 |
0.1 |
|
桌椅 |
20套 |
0.02 |
0.4 |
|
农技服务一点通 |
1台 |
0.7 |
0.7 |
|
四、办公设备 |
|
|
3 |
|
台式电脑 |
2台 |
0.5 |
1.0 |
|
传真机 |
1台 |
0.2 |
0.2 |
|
打印机 |
2台 |
0.2 |
0.4 |
|
桌椅 |
6套 |
0.1 |
0.6 |
|
文件柜 |
6个 |
0.1 |
0.6 |
|
数码相机 |
1台 |
0.2 |
0.2 |
|
五、交通工具 |
|
|
|